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川渝两地联合会商意见,预计从11月30日起,盆地大部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连晴少雨,风速减弱,天气静稳,区域性污染天气进一步加重,重庆部分区县有颗粒物连续轻度—中度污染风险。
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累积,降低污染程度,江津、合川、永川、綦江、大足、铜梁、潼南、荣昌等区已陆续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具体预警时间如下
江津 11月30日0时启动
大足 11月29日0时启动
合川 11月29日0时启动
铜梁 11月30日0时启动
永川 11月30日0时启动
潼南 11月30日0时启动
綦江 11月30日0时启动
荣昌 11月30日0时启动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
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导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 各有关区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实现减排。
扬尘源减排措施 各有关区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在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增加对施工扬尘、渣土消纳场扬尘、道路扬尘等的检查频次。
移动源减排措施 增加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和频率,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
生活源减排措施 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依法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
其他区结合预报情况、辖区实际,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