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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龟速”行驶被罚 安全意识不容忽视

近日,在沪渝高速重庆忠县至垫江路段,有多辆货车在高速公路处于低速行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被值班民警抓个现行。

红色货车低速行驶。图源: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jpg

红色货车低速行驶。图源: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

公共场所视频显示,在G50沪渝高速公路重庆忠县至垫江1591KM路段,一辆满载货物的红色货车存在低速行驶。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通知其前往就近收费站下道接受调查。

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副大队长王毅介绍,“高速公路车辆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千米每小时,而这辆红色货车的速度为47千米每小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

民警开展调查。图源: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1.jpg

民警开展调查。图源: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

据悉,在持续开展的货车低速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当地高速交警先后查获190余辆货车在高速公路以低于规定时速20%的速度行驶。目前,这些低速行驶的驾驶员均被处以罚款200元,并对其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民警开展调查。图源: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jpg

民警开展调查。图源: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忠县大队

重庆公安交管部门提醒,超速行驶危险,车速过慢同样隐患重重。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货物,并依据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  作者:吴建华 周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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