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五里店片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而驾驶员酒驾的原因,竟是觉得代驾费用“不划算”。

男子酒驾被查(江北警方 供图)
据现场民警介绍,23时许他们对一辆迎面驶来的小型轿车进行了例行检查,在靠近车辆时便闻到明显酒气。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
经询问,该驾驶员当晚在沙坪坝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结束后打算返回位于江北的家中,最开始他联系了代驾,得知在享受折扣后仍需80余元的费用,就觉得“太贵了不划算”。他转念一想,认为自己意识清醒,且路程不算太远,于是怀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出发,没想到行驶至五里店片区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因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驾驶员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对他人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切勿因贪图小利或心存侥幸而触碰法律红线,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才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