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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起涉灾情、险情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公布,多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重拳打击编造虚假灾情、险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今日,公安部公布8起涉灾情、险情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

左某明编造传播“云南芒市地震4.7级,余震超千次”灾情谣言案。近日,云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左某明(男,38岁)为博取关注,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内容为“4.7级强震撕裂云南芒市”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居民恐慌,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二

单某裕等编造传播“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地震5人遇难”灾情谣言案。近日,西藏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单某裕(男,58岁)等15人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内容为“西藏日喀则拉孜县地震”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居民恐慌,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三

李某雷编造传播“新疆和硕县4.6级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灾情谣言案。近日,新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李某雷(男,48岁)为吸粉引流,编造拼接内容为“新疆巴州和硕县4.6级地震导致房屋坍塌”的谣言视频,混淆视听,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核,5月20日,新疆巴州和硕县发生4.6级地震,但震中50公里内无乡镇驻地分布,附近乡镇有轻微震感,均无人员和财产损失。

案例四

谢某泽编造传播“河南南阳发生致14人遇难火灾”火情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谢某泽(女,23岁)为博取关注,使用AI工具自动生成一篇标题为“2025年4月28日|河南南阳发生严重火灾,已致14人遇难”的虚假文章,在某社交平台发布,给当地消防部门工作造成影响,引发当地居民恐慌,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五

赵某洛编造传播“河南南阳宛城区麦田着火”火情谣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赵某洛(男,41岁)为博取关注,将互联网上一条视频进行剪辑并配文“南阳市宛城区再遇麦田着火”后,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因正值“中原粮仓”全面进入麦收季节,该谣言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六

黄某凤编造传播“广西桂林灵川县突发山洪13名露营者被困”灾情谣言案。近日,广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黄某凤(女,57岁)为吸粉引流,拼凑一条内容为“广西桂林灵川县突发山洪13名露营者被困”的不实图文信息,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对当地气象等部门工作造成影响,并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公共秩序。

案例七

王某龙编造传播“重庆地铁滩子口站发生坍塌”险情谣言案。近日,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龙(男,20岁)为博取关注,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内容为“重庆轨道18号线在建工地突发坍塌事故引发全网关注”的谣言信息,引发当地居民恐慌,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八

廖某臣编造传播“广西阳朔县兴坪镇在建桥桥梁桥墩垮塌”网络谣言案。近日,广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廖某臣(男,40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广西阳朔县兴坪镇在建桥桥梁桥墩垮塌”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公共秩序。

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对自身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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