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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定金+10.5万差价赔偿!重庆购房者因征信“踩雷”,一堂20.5万元的法律必修课

一、案件核心:20.5万赔偿从何而来?

• 购房成本:总价200万,首付60万,贷款140万

• 征信“绊脚石”:张某有几次信用卡逾期记录

• 合同“雷区”条款:

• 约定“若因征信问题贷款失败且30日内未补足房款,开发商可没收10万定金+索赔损失”

• 结果:银行因征信拒贷,张某无力补尾款,开发商二次售房降价15万,法院判其承担70%差价(10.5万)

• 总损失:20.5万元(定金10万+差价10.5万)

二、争议焦点:责任如何划分?

1. 张某主张:

• 销售员口头承诺“征信没问题,能贷款”

• 合同加粗条款未明确提示风险,开发商未尽说明义务

2. 法院判决:

• 合同加粗字体提示征信风险,开发商无过错

• 销售口头承诺无书面证据,不作数

• 张某责任:未主动查征信,需自行担责

三、法律关键点:征信问题为何“一票否决”?

1. 银行贷款红线:

• 近2年累计逾期≥6次或连续逾期≥3次,贷款大概率被拒

• 小额短期逾期(如张某的3次)也可能触发风控

2. 合同“无解”条款:

• 多数购房合同约定“贷款未获批即视为买受人责任”,除非能证明开发商存在过错(如虚假宣传)

四、差价赔偿为何只赔70%?

• 法律依据: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可上下浮动30%

• 本案中,开发商二次售房降价15万,法院酌定市场波动占30%责任,张某承担70%(10.5万)

五、风险警示:如何避免“征信坑”?

1. 消费者必做3件事:

• 自查征信: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免费获取报告

• 留存证据:要求销售书面确认征信承诺(如补充协议注明“若因征信问题贷款失败,双方协商解决”)

• 设置“兜底条款”:合同中增加“若贷款未获批,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

2. 开发商合规建议:

• 签约现场播放征信风险提示视频,要求购房者签署《征信风险告知书》

• 禁止销售口头承诺“征信无问题”,统一话术为“需以银行审核为准”

【结语】

这起案件不仅是张某个人的教训,更是购房市场“征信规则”与“消费者认知”错位的缩影。在“房住不炒”与“信用经济”并行的时代,一纸征信报告=个人经济身份证,消费者需像管理存款一样重视征信,开发商需以法律为底线规范销售,方能避免“20.5万赔偿”的悲剧重演。

(  作者:王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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