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水县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委执法支队,查处一起村民非法电鱼的案件,严厉打击了破坏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岩东乡村民黄某某、钱某某、传某某三人,在辖区替溪沟支流天然水域内,使用违禁电捕鱼器 实施非法电鱼作业,肆意捕捞河内的野生鱼类。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成套电捕鱼设备一套,当场收缴各类野生渔获共计2公斤,涉及黄颡鱼、马口鱼、白甲鱼等多种本土水生鱼类。电鱼,属于毁灭性捕捞方式,会对水域内大小鱼类、浮游生物、水生植被造成全方位破坏,严重毁坏水域生态平衡。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起非法电鱼案件依法立案侦办。
执法部门表示,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轻则面临高额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杜绝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自觉守护水域生态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