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在拿了两万元“代持费”后,成为了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一开始,曹先生以为当了法人代表和股东,对自己没啥影响,这两万元,不用出力,就赚了,十分划算。然而,事到如今,曹先生面临三起诉讼,涉案债务高达七百多万元,让他是懊悔不已。
曹先生是山东人,今天上午,他专程坐火车从山东来到重庆。他首先来到自己名下一家公司的注册地——两江新区创意公园,来看个究竟。
曹先生今年37岁,老家在山东德州,他还是一名残疾人。他说,2024年4月,重庆一家公司工作人员苏某某主动联系上他,承诺支付两万元“代持费”,要求他变更为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苏某某信誓旦旦地承诺,“只是在工商登记上挂个名,公司出了事与你无关,绝不会让你承担任何责任”。不用担责,没有风险,就能白赚两万元,曹先生心动了,没过几天,就配合对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权转让手续。
然而,从2025年年底开始,曹先生陆续收到法院传票——他所“代持”的两家公司——“重庆伊美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 重庆锻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另外三家公司起诉,涉及金额总计七百余万元。由于曹先生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所以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冻结了曹先生名下的银行卡。目前,曹先生还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换句话说,就是老赖,这让曹先生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找苏某某要个说法,曹先生才专程来到重庆。然而,来了重庆后,曹先生发现名下公司都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公司,而且苏某某已经拉黑了他的电话和微信。
为了核实相关情况,记者多次拨打苏某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曹先生所说的情况是否完全属实,还需要进一步证实。对此,田小江律师分析认为,就算曹先生从未参与过公司的实际经营,对公司的真实运营状况一无所知,但工商登记信息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债权人有权根据该登记信息,并向所有登记股东主张权利。另外,曹先生虽然是残疾人,但尚未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两万元的“代持费”收入本身具有一定的对价性质,这让他在维权过程中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律师建议,曹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资格,并申请涤除工商登记。然而,相关债务能不能完全规避,还需要法院的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