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在商场租赁了一个门面,租期即将届满。如今在续租的问题上,双方没能谈妥。最终商场把这间门面租给了其他人。沈女士认为,自己的优先续租权没有得到保障。
双方各执一词,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四年前,沈女士在两江新区的这家商场一楼,租赁了一个门面,经营快餐,如今租期即将届满。《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沈女士表示,自己一直有意续租,然而商场在没有跟她打招呼的前提下,就把这个门面租给他人了。沈女士至今仍不了解,商场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都约定了哪些内容。如今搬离在即,给她造成了损失。记者来到商场办公室核实情况,工作人员明确拒绝采访。当晚,商场方面又给记者来电,给出了不再续租的理由。
对此,沈女士表示,她在1月19日,已把函件交给对方。
如今,沈女士无法证明已向对方提交过函件。不过,沈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与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表明双方在租期届满前的几个月里,一直就续租事宜保持沟通并多次面谈。比如,在3月16日,商场方面提出的续租条件就包括,让沈女士在2楼再租一个铺面;4月20日,对方又提出,让沈女士在2楼再租三个铺面。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认为,这些聊天记录表明,沈女士仍有优先续租权。
不过,商场方面还向记者表示,他们把门面租给他人,还有另一个原因。
对于商场方面所说的通话录音,记者向沈女士核实情况。
沈女士表示:自己从未放弃优先续租权;微信聊天记录显示,4月20日和4月30日,双方仍在协商续租条件。对于商场方面所说的通话录音,田小江律师表示,它的作用至关重要。
沈女士表示,接下来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