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公园里面有个碧湖,碧湖中间有一排以石头石墩形成的跳桥。市民丁大哥在桥上游玩时一不小心跌落,伤得不轻。伤养好后,丁大哥以石墩跳桥桥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向公园方提出了高达13万元的赔偿。那么,他的赔偿诉求是否站得住脚呢?
今年1月9日,丁大哥和朋友相约沙坪公园游玩。在逛到碧湖时,发现有一排跳墩石桥,因为是第一次来,丁大哥便兴奋地上前体验,在跨越石桥时,丁大哥一不留神,意外便发生了。
这一摔,丁大哥伤得不轻。不仅头上豁了条口子,身上还有几处骨折。
丁大哥说,虽然治疗费只有四千多钱,但骨折的伤势需要慢慢休养。经过几个月的休养,前不久丁大哥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丁大哥便决定向公园方讨要说法。
5月16日中午,记者在现场采访时看到,碧湖两岸均设置有公园方的安全提示,但记者并不清楚这些警示标志,到底是什么时候设置的。丁大哥说,就算有这些警示标志在,石墩跳桥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这才是他摔伤的根本原因,所以公园方理应赔偿。
据了解,这座石墩跳桥作为湖上景观,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其主要功能并不是给游客通行用,更多是景观展示,所以这里到底该不该设置护栏,游客们也没有统一意见。
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表示,在这个事件中丁大哥本人应该对风险有预见性,所以应承担更多的责任,但公园方作为石墩桥的管护责任单位,不能以景观设计为由,回避自己的责任。
对此沙坪公园管理方表示,他们并没有想回避责任,更多的是希望和丁大哥友好协商。
目前,丁大哥已经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方面将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希望通过调解,缩小分歧,达成一致。另外,对于这种石桥是否应该加装护栏,观众朋友和网友有何想法,欢迎给我们留言评论,分享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