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先生向我们630反映,快递员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包裹放置于距离小区五百多米外的快递超市,让他取件非常不便。
徐先生介绍,去年夏天他入住了南岸区长嘉汇朗峯小区。当时,他网购了大量的生活用品,但四十多个快递件都没有送到他家门口,都直接送到了离他家五百多米远的快递超市。
徐先生说,为了把这四十多个快递件取回家,他花了两个多小时。随后,他向网购平台进行了逐一进行了投诉。
徐先生说,从那以后,快递公司都知道了他的态度。只要徐先生下单有“送货上门”的备注,都是送到他家里的。然而,昨天,徐先生发现,又有一单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又被送到了快递超市。徐先生说,如果快递超市离自家近也倒可以接受,但那么远一个接收点,确实给自己带来了不便。就他们小区而言,物管公司对快递送货到家并没有设置任何障碍,甚至还在小区大门口也设置了便利存放点。
据了解,当前按件计酬的快递员派送一件快递的平均收入不会超过1元,若将快递集中投放至驿站,每件支付不到五毛的服务费,投递效率大大提高。但如果逐户上门派送,耗费的时间精力远超集中投放,收入反而减少。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田小江律师指出,“送货上门”是快递企业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快递公司客服人员针对徐先生的投诉做出回复,也向徐先生表示了歉意。他们已经取回那个快递,准备安排人送货上门。
徐先生认为,快递行业面临的成本压力也确实真实存在,但这不能成为快递企业单方面降低服务标准的理由。现在,徐先生已经向全国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热线“12305”反映了此事,希望所有快递服务企业都能规范快递员的投递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