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约即将到期,健身房在明知可能会闭店的情况下,却在三月底仍然劝说鼓动会员续费、办卡。如今健身房正式通知闭店,但只给出把会员转店的唯一解决方案。在会员们看来,健身房这样的做法,不仅不厚道,而且太霸道。
张先生是杨家坪悦纵健身的会员,这家健身房的场地是在一家大型商场里面。今天上午,张先生如往常一样,前来锻炼,可他发现健身房门口贴出了一张通知,大致内容是该健身房将会在本月17号正式闭店。看了这纸告示,众多会员感觉自己被坑了。
为了安抚众多会员,悦纵健身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供大家选择。
言简意赅,一个方案是大家可以转到其他区的同品牌门店继续健身,不愿跨区的就到另外一个品牌的机构健身,但转店之后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会员自行负责。对于这两种解决方案,会员们也是分成了两派。
不同意转店锻炼的会员们表示,合同经过双方协商而定,强行让他们转店,属于霸王条款,他们要求退费。
那么,会员们是否只有被迫接受健身房给出的解决方案呢?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其实关于充值消费引发的纠纷,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有明确规定:商家将预付卡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其他门店),必须经过消费者明确同意,如果消费者不同意,有权要求退款。另外,杜江涌律师也表示,健身房在明知有闭店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鼓动会员续费办卡,这种做法有“割韭菜”的嫌疑。
目前,坚决要求退费的会员已经选出代表,正在和健身房以及商场方面进行协商,同时,这部分会员也表示,他们将保留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及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