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田女士在沙坪坝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位于一楼,前面有一个花园。田女士之所以买这套房子,就是想把这个花园好好利用起来。然而,当她开始装修花园时,才发现这块面积,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不能私自占用。
田女士介绍,考虑到家里有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去年年底,田女士看中了沙坪坝区翰林景苑小区的一套一楼的房子。
田女士提供了一份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协议明确约定,附图中标注的面积,可以供一楼业主使用。考虑到花园可以使用,田女士很快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安排了施工工人入场,拆除前业主装修的花园,重新进行硬化,不过,没想到,花园装修并不顺利。
田女士提供了当时现场的视频,视频中,物管工作人员和童家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都来到了现场,对花园装修进行制止。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分别跟童家桥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而童家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所以到现场制止田女士装修花园,是因为接到了小区业主的投诉,因为花园所在的区域,属于小区的公共区域,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在在3月19号时,他们就给田女士出具了《违规装修硬化公共区域绿地整改涵》。那么,前业主留下的这份《补充协议》,对于购买了二手房的田女士来说,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记者咨询了杨良帅律师。
同时,杨律师表示,如果田女士能够证明,是基于花园使用权才决定购买该房屋,目前由于花园无法使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田女士可以向原业主主张权利。
目前,田女士也准备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田女士的遭遇,天天630也提醒市民朋友,无论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物外的使用面积,一定要核实清楚产权的归属,如果这个区域是小区业主共有的,那么,就算开发商如何承诺,如果私自占用,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