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新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但仅仅过了两天,车子就“趴窝”了,完全无法行驶。而对于售后处理的问题,他与销售商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3月22号,刘先生在新牌坊一家电动车销售商,购买了一辆新的电动摩托车,谁知仅仅过了两天,新车只行驶了一百多公里,就出现了问题。
刘先生当时就与门店售后取得联系,对方表示,会派人过来检查维修。
刘先生说,自己买的是新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摩托车“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为此,他要求门店直接退货或者换货。
采访中,记者与刘先生一起来到销售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要退换货,首先得检查车辆故障的原因。要检查原因,就必须要拆开车辆检查。而刘先生一直不允许他们拆掉车辆检查。
但刘先生看来,允许对方拆车,就意味着自己同意对方维修,而不是换车或者退车。
双方僵持不下。记者把事情反映到了当地市场监管所。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商家表示,如果是车辆是质量问题,会立即按照刘先生的诉求进行退换货处理。刘先生也同意在相关部门见证下,对方先拆开车辆,检查故障原因。最终,经过检测,确认是车辆控制器损坏造成的车辆故障,门店免费为刘先生更换了一台新车。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刘先生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