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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买烟散亲朋 竟被发现是假烟?

梁女士住在合川区,春节前,她老公在一家烟酒超市购买了一批香烟,准备过年时送给亲戚朋友。没想到,好几位朋友抽过这批烟后,都说不对劲。夫妻俩的心里顿时犯起了嘀咕。

梁女士介绍,她的老公长期在合川赵家街一家烟酒超市购买香烟和酒水。2月11号,考虑到快过年了,梁女士的老公又在这家店里,购买了四条大重九、4条中华双中支和6条中华细支,总价值7780元。

梁女士和她的老公,听到朋友们都这么说,心里感觉很疑惑,于是,昨天下午,他们再次来到这家烟酒超市,购买了双中支中华6条,中华细支4条,以及一箱五粮液和一箱剑南春,共计1万零900元。

梁女士说,相关执法部门,对昨天他们购买的烟酒进行了封存;同时,相关执法部门还到烟酒超市存放香烟和酒水的地方进行了调查。

3月7日晚上,梁女士和她的老公,在派出所与烟酒超市的老板进行协商,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酒水超市老板赔偿梁女士的老公6万元。记者采访时,梁女士手上还有两包年前购买的香烟,记者把其中一包,与正品进行了对比。

据了解,目前合川区烟草专卖局出具了《询问通知书》和《先行等级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将封存的香烟已经送交重庆市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对于这次遭遇,梁女士觉得,消费者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记者也咨询了周春严律师,周律师表示,销售假烟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如果确认烟酒超市老板销售的是假烟,那么这位老板的行为涉嫌违法。

周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怀疑购买的香烟有问题,既可向烟草专卖局举报,也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商家“退一赔三”。维权时务必保留好购物小票、发票、假烟实物等证据,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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