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82岁的陈婆婆在一家超市购物时,不小心撞上了超市过道摆放的拉货平板车,老人因此摔倒受伤。
陈婆婆说,当时自己独自一人来超市购物,挑选商品时,根本没有注意到超市过道摆放的平板车,结果一下子都被绊倒在地。
事情发生后,超市工作人员将老人扶起,并送往医院治疗。诊断报告显示,陈婆婆右眼上眼睑裂伤,右桡骨远端骨折。经过一个月的治疗,目前陈婆婆眼部的伤势已经痊愈,但右手骨折仍在康复中。
陈婆婆的女儿易女士表示,超市里的过道应该随时保持畅通,然而超市工作人员,却将平板车放在这里,而且既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工作人员维持秩序,这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对此,超市负责人钟先生表示,当时他们的工作人员正在用平板车运送货物,因为有事需要离开一会,这才把平板车临时放在过道上,而且平板车也没有把通道完全堵住。陈婆婆作为成年人应该有能力注意到这一情况,所以事故责任不能全在超市一方。但由于出于对顾客的关怀,超市愿意补偿陈婆婆2000元。
目前,陈婆婆和超市方面还在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而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律师。杜律师表示,超市方和陈婆婆在本次事故中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如何划分,则要根据事发现场的情况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