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小谢应聘一家便利店夜间服务员,在上了5天班之后,小谢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而便利店却以小谢是学徒、没有学会相关技术为由,拒绝支付五天的劳动报酬,这让小谢难以接受。
小谢应聘的是江津紫金广场罗森便利店的夜间服务员,每晚上班9个小时,当时店员向她介绍,如果胜任不了这一岗位,小谢可以拿学徒工的工资,每天50元。小谢她从24号干到28号,五天后提出辞职。但店家拒付这5天的工资250元。自己辛苦了五天,现在一分钱没有拿到,这让小谢很难受。
江津紫金广场罗森便利店负责人唐经理告诉记者,小谢的确在店里上了五天夜班,但小谢是学徒,而且店里每晚还配备了师傅指导,小谢没有学会相应的操作技术,因此,店里拒绝支付相应的报酬。
对于便利店给出的说法,630法律服务团田小江律师也表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选择去留的问题,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服务理应获得报酬,江津紫金广场这家便利店涉嫌违法。
小谢随后将自己的遭遇向当地江津紫金广场管理方投诉,目前商场方面已经介入协调。
截至记者发稿时,小谢打来电话说,经过商场的协调,紫金广场这家便利店已经向她支付了五天的劳动报酬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