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最近着急买房,好在如今的二手房多,很快她便找到了卖家。但在交易过程中,因为卖家的原因无法如约过户,黄女士不认追究卖方违约责任,只希望终止合同尽快拿回定金, 但她的要求却遭到了拒绝。
急于买房的黄女士 ,在中介的帮助下,很快就找到了房源。11月初,黄女士和卖家以及中介一起签订了居间合同。黄女士支付了一万定金给卖家,以及两千的过户手续费给中介。合同里约定黄女士在办好贷款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就完成过户。很快黄女士的贷款审批下来了,但此时卖家却无法配合过户。
原来,这套房子是一位母亲留给三个女儿的,其中一个女儿现在在美国。虽然在国内的两位姐姐有房屋的公证书,但是没有提及委托过户一事。
虽然卖家确实有客观原因,但黄女士这边也有具体情况,之所以着急买房就是她和孩子没有栖身之所。
黄女士不想等到明年底再和卖家完成过户,于是就提出了终止合同。
在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里注明,该套房屋由卖家支付中介的服务费,而卖家已经把定金其中的五千支付给了中介,所以这才有退五千一说。但这个理由黄女士肯定无法接受,一开始黄女士也提出过一个折中方案。
对于这个问题,卖家管女士并不否认,并称和黄女士发生口角时,因为身体原因说出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话。
对此,黄女士觉得整个事情中自己并没有过错,也曾提出过折中方案,但都被卖家驳回了,现如今她已经下定决心不要这房子,如果卖家坚持走法律途径,那么她将会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