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集中整治“4号行动”,执法部门针对非法运输危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而在此期间,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起并不严重的交通事故,却让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情况。
当天凌晨在G65包茂高速水江路段,一辆重型拖挂车追尾前方一辆厢式货车。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猛烈撞击导致厢式货车的货箱受损严重。
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可处置过程中,执法人员却发现了意外情况。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旧铅酸电池属于第31类危险废物,具有较强的毒性和腐蚀性,一旦泄漏可能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极端情况下还可能引发 起火爆炸等事故。所以,这类货物必须通过专业车辆进行运输、驾驶员具备从业资质、并且还要随车配备专业的押运人员。然而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发现,厢式货车的驾驶员竟然毫无安全意识,不具备任何运输条件。
据厢式货车由重庆丰都前往贵州遵义,车上共装载了12吨废旧的铅酸电池。
执法人员随后联系了专业运输车辆,对这批铅酸电池进行转运,并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执法人员提醒,从事运输行业一定要遵章守纪,安全意识不能松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