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在酒店客房淋浴之后,发现自己的身体受伤了。他怀疑,是酒店浴巾夹带了锐利物,才导致自己受伤。为此,程先生跟酒店起了纠纷。
程先生从主城到长寿出差,入住了当地的一家酒店。程先生说,他昨晚8点多钟在客房卫生间淋浴,洗完澡用酒店的浴巾擦拭了身体。没过多久,程先生发现大腿根部流血,原来是自己的隐私部位受伤了。程先生赶忙让同行的同事通知酒店,两三分钟后,负责人邓经理赶到。因为忙着送程先生就医,当时双方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寻找伤人的物件。
邓经理先带程先生到社区医院止血,随后又带他到上级医院做了彩超。诊断结果显示:程先生右侧阴囊针刺伤,需要密切观察,注意休息。回到酒店后,邓经理报了警,民警到现场排查后,并未在程先生使用的浴巾里,找到可能伤人的锋利物。不过,在地面上发现了一小块玻璃渣。程先生认为,自己很有可能就是被这块玻璃渣所伤。记者采访时,并没有见到这块玻璃渣,卫生间里和浴巾上还能看到血迹。
程先生认为,自己使用酒店浴巾后受伤,酒店应当承担责任。他告诉记者,伤口需要做后续检查,还要筛查感染性疾病。此外,因为这事耽误了工作,误工费也需要有个说法。
今天中午,酒店负责人邓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邓经理表示,意外发生之后,他第一时间带程先生去治疗止血,也支付了100多元检查费。邓经理说,当时他还询问医生是否需要开药,医生表示不需要。昨晚回到酒店排查后,现场的地面上发现了2件异物。但在邓经理看来,两件都不是导致程先生受伤的物品。
邓经理还告诉记者,酒店的浴巾是“一客一换”,夹杂伤人物品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给出的意见都是双方协商。不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程先生主张,酒店方面应赔付他医药费和误工费共计2000元;邓经理却认为,程先生这个房间一晚的房费才100出头,2000元的赔偿无法接受。
对于此事,田小江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程先生表示,接下来他会考虑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