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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的死亡证明

马女士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马女士和姐姐商量后,想要把这套房子以遗产过户的方式,办到母亲名下。在办理过户手续中,他们被告知,还需要一份关于她爷爷的死亡证明。就是这样一个证明,让马女士一家伤透了脑筋。

马女士的父亲马佰华在去年因病去世。一家人协商后,想把父亲留一的房产,通过遗产过户的方式,办到母亲名下。

按照法律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马女士姐弟俩,他的母亲、以及他的爷爷奶奶,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在办理房产过户的过程中,马女士被告知,除了他们姐妹俩、母亲要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外,马女士还需要提供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马女士说,奶奶是在2000年去世,他们可以拿到奶奶的死亡证明。但她爷爷早在1960年左右就已经去世,目前根本查不到关于爷爷的任何户籍资料。只是奶奶户口页的婚姻状况一栏,标注有丧偶两个字。对此,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议,他们可以找当地居委会补开一份死亡证明。

采访中,当地社区书记表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说法存在问题。重庆市政府公示的《社区出具证明事项负面清单》里,明确了《死亡证明》不属于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她们接到马女士的反映后,也多方调查走访,没有找到马女士爷爷去世的任何证据。

社区负责人坚持表示,这个死亡证明,她们没有办法出具。随后,记者把马女士的遭遇反馈给了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建议,马女士可以尝试找多位证人,来证明爷爷已去世,然后再向社区寻求帮助。听到这样的建议后,马女士找到了当年和爷爷属于同一个生产队的老邻居。

如果老邻居们来社区居委会作证,那社区能不能提供一定的帮助呢?

当地社区负责人始终没有给出明确回答。这样的状况,让马女士非常无奈。马女士遇到的难题,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天天630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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