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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遛狗未牵绳起冲突 一审判决宠物主获刑

下面是一条历时7个多月的追踪报道。今年三月,刘先生在沙坪坝区融汇温泉城小区,被未牵绳的宠物狗追赶,随后,他和宠物狗主人爆发冲突,并在冲突中受伤。事情过去7个月后,前不久,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终于对此事进行了一审判决。

刘先生所说的,就是前不久,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王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一审判决结果。而这件事的起因还得从七个月前说起。今年2月24日晚上十点半左右,刘先生在沙坪坝区融汇温泉城小区遛弯时,被没有牵绳的宠物狗追赶,刘先生和其中一只哈士奇的主人发生了口角。争执过程中,刘先生掏出手机录像,可不想宠物狗主人突然冲过来,动手对他造成了伤害。

经过司法鉴定,刘先生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及两侧鼻骨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二级。7月9日,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于9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从客观上看,能够证实刘先生的鼻部伤情,是由被告人王某所致,王某对此没有异议。不过被告王某辩解称,该伤情是她和刘先生在抓扯时格挡中无意造成的。但这一辩解与法庭查明的事实不相符,没有被采纳。最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得知一审结果,刘先生松了一口气,但却依旧开心不起来。他告诉记者,这场维权路,让他身心俱疲。从二月份到现在这七个多月的时间里,他的生活偏离了原来的轨道,精神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审被告王某,已经向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各方还在等待终审结果。刘先生表示,他尊重对方上诉的权利,但同样也会做好各种准备,维护自身权益。

刘先生说,自己之所以对这事儿死磕到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引起更多的宠物主对规则的重视,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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