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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商铺遭遇阴阳合同 如今要卖要缴百万税费

2021年,王先生的家人通过一家第三方公司购买了九龙坡区盘龙广场附近的一个商铺,当时成交价为181万多元。如今商铺升值,可以卖到300万左右,从价格来看,这笔投资很成功。可最近当王先生准备将商铺出售时却发现,自己需要缴纳的税费竟然高达百万。换句话说,这笔投资根本不赚钱。

王先生家人购买的这个商铺位于九龙坡区盘龙广场附近,如今出租给个人经营一家餐馆。王先生说,商铺是父亲在2021年购买的,当时花了181万多元。现在这个商铺市场价在300万左右,所以王先生和家人商量之后,准备把商铺卖掉,净赚差价。然而,王先生到不动产交易中心评估税费却发现,就算以300万的价格卖掉商铺,自己竟然一分钱都赚不到。

商铺交易,通常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30%的土地增值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合计税率在55%左右,而这三个税种的计价基础,就是商铺买入时和卖出时的差价。如果按照181万的买入价和300万的卖出价计算,那么,王先生在交易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总额大概是65.45万元。但为何不动产交易中心核算税费之后,会给出一百多万的金额呢?

原来,王先生卖商铺之所以要缴纳上百万的税费,是因为在2021年购买商铺时,完税凭证上注明,当时商铺的成交价格仅为75万多元,税务部门在商铺再进行交易时,就会以这个价格作为商铺的买入价来进行计算。如此一来,如果王先生的这个商铺以300万卖出,那么,中间的差价就为225万元,各种税费加在一起就高达123.75万元左右。

发现问题之后,王先生立即找当初商铺的销售人员讨要说法,但对方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记者查询发现,和王先生父亲签订合同的是“重庆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这家公司2023年就已经注销。记者也拨打了公司注销时,清算组所留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注意到,商铺完税凭证上的公章并非是“重庆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是“重庆兴浩置业有限公司”。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重庆兴浩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是商铺的开发商,也就是最初的产权人,2021年在销售商铺时,他们委托“重庆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这排商铺进行包销。王先生所购买的这个商铺,他们只收到了完税凭证上所注明的七十五万多元,所以自然也就按照这个价格来缴纳税费。

王先生说,他的父亲当时确实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这份合同后来被“重庆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收走了,父亲当时也没有细看合同里面的成交价,心想自己付了181万多,合同里面的价格自然就是181万多。而产权证则是“重庆裕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快递,邮寄给他父亲的。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王先生购买的商铺,其报税单位是开发商“重庆兴浩置业有限公司”,就算要补交税费,也应该由开发商作为主体来进行申请。目前,王先生和开发商还在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市民朋友,购买商铺等非住宅类的不动产,其后续交易的税率较高,所以大家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核实真实成交价,以免日后交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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