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 陈家桥 嘉和康桥A区的业主们反映,他们小区有位租赁户为了做生意,把小区公共区域的绿地硬化了,形成一条小路便于三轮车出行,居民们对此很有意见。
居民们要投诉的,是小区8栋1楼的一位租赁户。自从这位租赁户入住后,就打起了门前绿化地的主意。
小区物业人员表示,他们向这位租赁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因为小区是安置房小区,绿化面积本就就不多。如果1楼的住户都效仿这位住户毁绿占绿,小区环境受影响,不能助长这种风气。
陈家桥街道桥北社区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把情况向街道方面上报。目前,陈家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经介入调查处理。
《重庆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林地、园林绿地和苗圃。确需占用的,须经有关主管机关同意,依法办理占地手续,并按规定予以补偿。记者发稿前得知消息,小区物业已派人清除了这处硬化的小路,择期再补栽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