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高女士在巴南区接了新房后,就一直没有管它。今年8月,她回到自己的房子,发现房子竟然被人装修了,那是谁来“帮的忙”呢?
高女士是巴南区千江凌云凌云峰2期的业主,她的房号是2-1。前段时间,她回到自己的房子,惊讶地发现多个房间被打了线槽,很多墙体也被拆除了,大量的建筑垃圾散落在地面上。
她立即询问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调查了解后,回复她:她的邻居2-2,两年前装修,施工队走错了房子。在高女士的家里,施工了三天。他们还给高女士提供了一段,物业公司和施工队负责人的通话录音。
为了了解详细情况,记者和高女士一起来到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承认在管理上有一定的疏忽,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前段时间,他们多次和2-2的业主杨先生进行沟通。杨先生对此事的态度是:他没有任何责任,也拒绝出面协商。因为,当初的装修合同上,有清楚明确的门牌号,并非是他带错了路。并且,在他看来,他和施工队是签的整装合同,施工引发的后续问题,应该由施工队全权负责。
田小江律师建议,要解决此事,最好办法是两位业主,物业公司以及施工队,大家一起协商处理此事。如果协商未果,高女士就把其余三方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根据各方举证的情况,来判断是谁的过错。谁有过错,就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