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省道208线合川云门路段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上驾乘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在中午1点左右,接到报警的合川交巡警云门公巡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随后,民警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完整还原了事故经过。
民警认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红灯是生命的警戒线,驾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指示,这既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同时,摩托车驾乘人员要自觉、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关键时候,安全头盔将成为“保命神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