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女儿马上年满9岁,但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在未支付抚养费后,前妻一家便拒绝李先生探视女儿,李先生说自己从没听女儿叫过一声爸爸。而在去年,李先生的母亲突然离世,婆孙俩阴阳两隔也未能再见上一面,非常遗憾。
于是,上个月李先生再次联系前岳父,希望能够定时探视女儿,但再次遭到拒绝。
现在李先生表示,自己虽然开了个按摩理疗店,但收入大不如前,有时候只能维持自己的温饱。
也许是前妻的身体原因,前妻父母一家对外孙女更是倾注了全部的爱,对于只支付了不到一年抚养费的父亲,前妻一家觉得孩子也没有再见父亲的必要。
那么如果没有履行抚养责任是否就意味着没有探视权利呢?8岁以上的儿童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见还是不见亲生父亲吗?田小江律师给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