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阿姨介绍,他们已经多次表达了不要这台车的意愿,但销售方不仅不愿退还定金,甚至还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给出的理由,二手车行的采购,已经向江西的车辆出售方,支付了定金。那么,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销售人员李文凯说自己之所以没办法按照承诺退款,最主要的原因是,向阿姨儿子支付的定金,已被他转给了车行的采购黎皓,车辆也已运到重庆。整个销售过程中,二手车行已经产生了成本。但在向阿姨儿子与对方的聊天记录中,记者发现,虽然13号向阿姨的儿子已经明确表达不要车,但销售李文凯直到14号才将情况告知采购黎皓。销售李文凯,为何没有第一时间告知采购,要取消交易呢?
在聊天记录中,销售李文凯多次强调,二手车行采购已经支付了定金,为向阿姨定下了这台车,如果向阿姨不要车辆,那么二手车行就得支付违约金。真实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吗?记者注意到,黎皓提供的买车收据,实际是在向阿姨儿子明确表达不要车辆后的第三天,也就是6月16号开具的。
由于采购黎皓没有提供购买凭证,这笔款到底是否已经支付,记者暂时不得而知。不过,梳理整个时间线,销售没有第一时间将客户意愿,传递给采购工作人员,无疑加大了向阿姨的维权成本。那么,如今向阿姨能否要求退回定金呢?
由于卡泰驰·上越名车的工作人员要求向阿姨的儿子出面沟通,双方协调不欢而散,目前,向阿姨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他表示,如果卡泰驰·上越名车坚持不退定金,他们会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