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生入住宾馆后,不慎摔倒在卫生间门口,手臂的伤口有十多厘米长。事情发生好几天了,责任究竟如何划分,他和宾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前几天,五十多岁的邓先生和家人一起,从区县来主城办事,入住了渝中区的一家宾馆。10日晚上,邓先生洗了澡,走出卫生间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邓先生和家人认为,他之所以会摔伤,是因为宾馆的硬件设施存在明显缺陷。而 邓先生受伤后,产生了六百多元的医疗费,连续几天无法干活。
针对邓先生一方对宾馆硬件的质疑, 记者采访了宾馆负责此事的郭经理。
宾馆一方认为, 卫生间的门上张贴了“小心地滑”的标识,尽到了提醒义务。 对于 邓先生一方的诉求 ,宾馆明确表示,不愿意承担误工费,只愿意承担一半医疗费,也就是三百元。双方谈了几天,也没能达成一致。 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表示,双方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