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向女士在一家珠宝店买了一枚钻戒。当时,她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回购协议。现在,对于是否能够达到回购条件,双方起了争议。
2015年2月,向女士在合川区欧特尔珠宝店,以一万一千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当时,她和商家签订了一份回购协议书,其中约定,购买满3至5年,商家回购,会收取购买者一定的费用。购买5年以上,则免除相关费用,按原金额回购。前几天,向女士主动联系上了商家。
可随后,珠宝店的店长仔细查看了向女士携带的材料后,却发现了新的“问题” 。
协议上约定,实现保值回购要满足这些条件:1钻石完好无损,2购买者要提供协议原件、饰品证书和商家开具的饰品票据。向女士说,钻石经过检验没有问题,协议、证书、票据都有。现在,商家提出要钻戒的标签,让她无所适从。为核实相关情况,记者和向女士一起来到 欧特尔珠宝店。店长表示,要实现回购,他们确实需要这个商品的标签。在她看来,协议中所指的票据,就包含有商品的标签。
对此,田小江律师分析认为,商家要求向女士提供回购协议里没有的材料,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向女士已经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她表示,如果回购协议不能履行,她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