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先生是一名大巴车司机,去年10月,他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原因是他向一家公司借了20万元,逾期不还。听到这个消息,龙先生一下子懵了,因为他从未向这家公司借过钱,而且借款合同上的签名和手印,都不是他本人的。那么,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起诉龙先生的是“重庆爱达投资有限公司”。爱达公司的理由是,2017年8月16日,龙先生在爱达公司设立的P2P平台“爱达财富”,借款2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承诺三个月之后还款,但至今没有还本付息;而且,当时给龙先生担保的“重庆广沣典当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建明”都没有履行担保义务。但龙先生说,他压根就没听说过爱达公司的名字,也没有从对方那里借过钱。但是他知道王建明这个人,以及“重庆广沣典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雪梅,这两个人当时在一家运输企业上班,碰巧龙先生也到这家企业去应聘过。
那么,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当时招聘龙先生入职做大巴车司机的杨某某。杨某某承认,王建明是他的女朋友,而“重庆广沣典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雪梅则是当时他公司的会计。
根据警方调查,用龙先生的身份从爱达公司借的这20万元,并没有进入龙先生的银行账户,而是直接转到了广沣典当有限公司,最后的直接收款人为王建明,也就是杨某某的女朋友。记者试图联系王建明本人,以及广沣典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雪梅,但两人的手机都无法接通。
为了自证清白,龙先生在法院的协助下,自费17000元,做了笔迹和指纹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所有借款和担保合同上的签字以及手印,均不是龙先生本人的。也就是说这些笔迹和手印都是伪造的,有人故意冒用龙先生的身份借款,然后再把这笔钱占为己有。至此,法院在案件审理和调查过程中发现,这起普通的债权追偿案背后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江北区公安分局也在今年4月份对此立案侦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驳回了爱达公司要求龙先生偿还2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起诉。而对于龙先生来说,自己啥都没做,却成了被告,还花了17000元做司法鉴定,心里十分委屈和气愤。
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介绍说,龙先生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向王建明、广沣典当公司索赔,要求对方承担笔迹和指纹的司法鉴定费,以及误工费等损失;同时,律师也再次提醒市民朋友,在求职,买卖车辆,或者其他环节,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以防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