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黄女士突然发现自己名下的所有银行卡都被冻结了,然而,令她更气愤的是,这怀疑这件事情与她几年未联系的前夫有关。
黄女士的这份怨恨还得从几天前说起,今年四月,黄女士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提醒她名下的银行卡都被冻结。黄女士一下子慌了神,自己从未与人打过官司,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思索过后,黄女士对自己的前夫产生了怀疑。
黄女士说,2018年,他与前夫陈先生一起贷款,在巴南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房子总价约180万,贷款110万元。不过双方在2020年离婚时,对这处房产做了划分——房子归陈先生所有,同时由陈先生负责后续房贷。黄女士认为有了这份协议,自己就与这套房子无关了,现在的情况,让黄女士十分委屈。
面对这样的处境,黄女士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她的前夫陈先生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呢?记者给陈先生打去了电话。
前夫的态度,让黄女士十分失望。随后记者也咨询了杜江涌律师,杜律师表示,在贷款时,黄女士和他的前夫是以“共同贷款人”身份贷款,按照法律规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黄女士和陈先生的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并不影响银行行使权利。同时,针对黄女士的困境,杜律师也提出了建议。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银行方面已配合律师,帮黄女士解封了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接下来黄女士会与银行沟通协商,她也希望自己的前夫能负起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