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生在买车前就有预感,自己“交钱容易退钱难”,不过他还是交了一千元意向金,结果预言成真。上个星期,我们报道了这一情况。新闻播出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白先生已经和4S店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3月份,白先生想买一辆荣威的MPV,于是到了荣威在江津德感的申威店。销售告知他,目前店没有他想要买的那一款,但可以找一台车来,让白先生试驾。但白先生要先交一千元诚意金,试驾后不满意可以退。
白先生当时有顾虑,没有交钱,20天后,差不多4月中旬,白先生还是想买这款车,于是主动联系销售,答应交一千元意向金。可后来销售告诉他,车找到了,但还得再交9000元意向定金。
白先生担心,如果支付9千块钱定金,这车肯定就必须买了,所以拒绝交钱。而申威4S店态度也很明确,如果不交,之前的一千块钱就不退。新闻播出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再次组织双方协调,4S店方面基本同意退钱,同时明确表示,他们店试驾是不收钱的。
那么既然交了一千块意向金拜托4S店调车、找车,后面再要求支付9千快意向金又是何故呢?
也许是两边的立场不同,各自的观点也不一样。最后,4S店答应,今天双方签完调解协议后,就正式进入退款流程。
也就是说,白先生只需要再等上一个月时间就能拿回一千元定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