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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臭鱼“不搞双标 既要索赔也可赔偿

小雷是个餐饮小老板,有时候在餐馆食材卖完后会直接到超市临时购买一部分作为应急,25号那天她在超市购买的耗儿鱼煮给客人吃后,客人发现鱼是臭的,在安抚好客人后,小雷向超市提出了赔偿的要求。

小雷经营着一家江湖菜馆,25号晚上有客人点了马面鱼,也就是大家俗称的耗儿鱼,因为当天店里的耗儿鱼已经卖完,于是她去到就近的永辉超市,购买了117块钱的耗儿鱼临时急用。

发现耗儿鱼有异味后,小雷首先把客人点的这份耗儿鱼进行退款,并在在情绪上做了安抚。随即立刻找到超市反映情况,而超市则表示,需要小雷进一步证明购买的耗儿鱼有问题。

在看到小雷重新煮出来的鱼也有相同的问题后,超市方面给出了赔偿方案,可小雷觉得超市的态度不够诚恳,于是提高了赔偿标准。

对此,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律师表示,如果按照小雷所描述的情况属实,那么她可以提出商品价格十倍的赔偿。

由于超市方面觉得小雷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同样做餐饮行业的小雷表示,食品安全不能打折扣,如果是她觉得会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随后,记者和小雷一起来到超市,超市的张经理表示,目前还没有更充分的证据表面,小雷买到的生鲜耗儿鱼存在变质的问题。

那么抛开小雷的问题,如果其他顾客在超市买的生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超市方面一般会如何处理呢?张经理也表了态。

发稿前,张经理给记者反馈,目前他们怀疑小雷买到的耗儿鱼可能的确存在变质的情况,他们超市正在全面排查,同时也向小雷做出了道歉,并且同意以她购买价格的三倍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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