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CQTV品牌节目 > 重庆新闻联播 > 正文

《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施行 构建全链条制度保障体系

《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已于5月20日施行,作为我市首部专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它的落地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怎样的法治保障?来看相关部门的解读。

《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今年3月25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共七章六十一条,涵盖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创新发展、规范与服务、权益保护等。《条例》立足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大局,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立法目的贯穿始终。既彰显地域特色,又突出创新导向,为民营经济发展划定法治红线、筑牢保障底线、拓宽发展空间。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媛告诉记者,明确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构建、以及“416”科技创新布局落地,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创制、新模式应用示范,持续增强民营经济内生动力与核心竞争力。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邦平介绍,制定出台《条例》,有助于化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问题,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为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见行见效,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生态。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凌健表示,他们将靶向发力,推动各项措施从“有”到“优”、从“立”到“行”,全方位为民企松绑赋能、纾困解难。

(重庆广电-第1眼新闻记者 姚渝 李峰 李开文)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的所有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或经授权使用重庆广电集团(集团)各频道节目,版权及相关权利属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掌上重庆移动终端未标有“来源: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重庆手机台”或其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权利人与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视界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网将依法处理。本网联系电话:6717586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重庆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