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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即将施行

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有八部地方性法规将于近期施行,涉及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火锅产业等多个领域。

《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将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积极回应了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立法目的贯穿始终;6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则紧扣“培育新质生产力”核心目标,以深化拓展“人工智能+”、构建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双轮驱动格局为导向,推动数字产业化提速升级与产业数字化深度转型。5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火锅产业地方性法规,为重庆火锅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强化创新驱动与标准引领、建立人才培养与品牌建设机制、推动国际化发展等做出了系统性制度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干部陈文介绍,从创新、数字化、标准化三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动重庆火锅从“经验主导”向“科学引领”转变。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重庆市种子条例》、《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公路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其中,《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系全国首部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清理与评估、监督与责任等方面做出制度设计,推动所有规范性文件在统一集中的文件数据库中全量公开,方便百姓查询使用、接受社会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主任黄谷表示,在全国具有首创性,相关制度安排具有创制性,将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提质,为重庆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夯实“制度底座”提供有力地方立法支撑。

(重庆广电-第1眼新闻记者 李开文 杨珺旖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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