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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群租房乱象如何监管?

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群租房”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房间,分别按间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由于居住人员密集,群租房往往容易带来消防、治安、卫生等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群租房的管理工作也存在各种难点。如何破解这一城市治理难题呢?一起来看今天的节目。

这里是江北富力 · 海洋广场小区的一套住宅。经过改造后,客厅和卧室被分割成六个小房间,室内的墙上铺满了网线和电线,每个房间还安装了独立电表。

问题一:消防隐患突出

江北区富力 · 海洋广场业主杨女士:“把原本4房变成6房甚至7房,每个房间搭了违规的单独电表,电线甚至都是裸露的。用电超负荷,像我们这种高层建筑,如果引发了火灾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除了消防隐患之外,还有安全问题。

问题二:人员复杂 安全问题突出

业主沈婆婆告诉记者:“人员又很复杂,来往的人太多了,不放心孩子一个人回家。噪音也特别大,深更半夜回来的人特别多,很频繁,我们晚上睡觉都得不到安宁。”

邻里纠纷也是群租房带来的另外一个麻烦。

问题三:改建造成漏水 引发邻里纠纷

业主万女士:“你看嘛,漏得好烂,这两边都是。”

记者:“从好久开始漏的?”

业主万女士:“之前一个多月。”

记者:“他们开始装厕所就开始漏了吗?”

业主万女士:“嗯,上面改厕所就开始漏。”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不少群租房都是由中介机构改建的。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中介往往会对住宅空间进行极致分割,导致人均居住面积不足,用电设施超负荷,存在安全隐患。但面对记者的担忧,中介机构却表示,他们都是合法合规的。

租房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这些不用你考虑,我们跟供电局(电力公司)这边也商量了的,申请下来给你们安独立电表,说你们自己房间用多少电算多少电。”

然而当记者将情况反映到所属街道的时候,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

记者:“他们说他们搭单独的电表出来,说是经过了电力公司允许的,有这回事吗?”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没有,是不可能允许的,是违规的。”

实际上,群租房的情况并不是个案。记者走访发现,在我市江北、渝北、南岸、沙坪坝等地的居民小区,或多或少都存在群租房。而根据各个网络政务平台的信息,近几年,因群租房引发的投诉,就有近千条,主要涉及到噪音、漏水、消防、治安等问题。虽然问题很明显,但对于群租房的监管,却存在很多难点。

江北区富力 · 海洋广场业主杨女士:“我们去江北区住建委找过的,也去社区反映过的,没有用,因为社区不具备执法权,没有法规法条来管控这些群租房。”

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我们也只是配合相应的职能部门,电力部门给我们反馈的是,他们只管表的前端,后端(室内)他们管不了,消防他们也只是针对你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住家里面可以进行宣传,就是消防安全可以宣传,但没有强制性要求。”

根据2011年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然而,目前我市并没有明确人均租住面积的最低标准。各区县住建委也表示,房屋是否是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他们在监管时也很难核实。

江北区房地产事务中心介绍:“我们管中介出租,如果违反了什么规范合同,中介公司在中间乱来,我们可以管他,但群租房房东没来登记,他不承认他的房子是出租房,我们拿他没有办法,没有登记备案就是私房,私房有《物权法》,谁能进去查。”

渝北区住建委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表示:“租赁办法还没有出来,下个月出来了才能处罚。”

记者:“没出来之前有什么能管的吗?”

渝北区住建委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表示:“没有。”

今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行政法规。其中,不仅明确要求“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都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而且还加大了处罚力度。

记者:“那新规出来之后怎么管?”

渝北区住建委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表示:“该处罚处罚,该罚款罚款。”

随着9月新规实施临近,各个部门对此都翘首以盼。然而如果没有细则划分,“群租房”的监管可能仍然会面临很多问题。这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一方面结合实际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一方面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执法,规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群租房乱象,保障房屋租赁市场良性运转。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刘洋 徐娅 卢曦 高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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