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行政程序要合规合法。2012年的时候,云阳人黄建国获准在云阳县当地修建了一栋9层楼房,可十多年过去了,楼里的住户却始终办不了产权证,而出现问题的原因,恰恰就与当地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没有依法行政有关系。《今日关注》,一起来关注:以“罚”代“法”,遗留问题谁买单?
2012年,黄建国和他人合伙在云阳县桑坪镇桑坪社区,准备利用5户村民的宅基地修建一栋9层商品房。动工之前,黄建国把设计图送到桑坪镇政府审核。很快,镇里就给出了答复,在宅基地上修建商品房出售,属于违法建设。但是,如果能够提前缴纳罚款等相关费用,那就可以修建。为了顺利动工,黄建国他们随即向镇政府财政所缴纳了违法占地、商品房预售、违反施工许可等在内的各项罚款,以及商品房开发费用,共计87万元。
市民黄建国:“我们是先出设计图,按照设计图缴的罚款,都写得很清楚,是他们财政所出具的收据。”
虽然地基还没有开挖,违法建设行为并没有实际发生,但镇里就提前把罚款给收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程序。不过,想到今后能够顺利办证,黄建国没有提出异议。随后,云阳县两违办向黄建国开出了复工证。
市民黄建国:“看嘛,这是我们的复工证,上面的用地红线图、施工图都合格,证明我这土地就是合法的了。”
拿到了复工证,相当于黄建国他们建房得到了许可。2013年,9层楼房就顺利建成并对外出售。不过,接下来的办证过程,却是漫长而又焦心。十多年来,黄建国往桑坪镇政府跑了无数次,历经了五任镇领导,可办证的问题始终解决不了。
市民黄建国:“反正每次都是说解决,但实际没下文了。”
罚款也交了,复工证也拿到了,在黄建国看来,这办证就应该没有障碍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经过一番采访,记者发现,问题就出在相关部门当初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处罚程序上存在问题。9层楼房还没有开建,违法行为还没有发生,罚款就先行了,这就变相将违法建设行为合法化了。
云阳县桑坪镇副镇长陈泳州:“那个时候就开起绿灯,让这些老板来挣点钱,说白了,国家也来收点钱。”
云阳县规资局信息中心主任唐鹏程:“当时研判他这个房子今后具备把它合法化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纳入了‘两违’处置。”
记者:“相当于我们当时也认可这个建设?”
云阳县规资局信息中心主任唐鹏程:“当时是认可把它建起来的,对它的建设方案和用地红线都进行了审查的。”
既然当初认可,事后为何又无法办证呢?这又涉及到另外一个方面:用地程序的问题。想要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首先应当将土地性质,从农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然而时至今日,黄建国建房用地的性质,都没有变更过来,虽然13年前,他就交纳了足额的罚款和开发费用。
云阳县规资局信息中心主任唐鹏程:“这是农村集体土地,现在已经形成了建设用地,这个中间的报批环节,现在还缺少相关规划的复核性。”
唐主任表示,黄建国建设的9层楼房想要办证,必须补充完善用地审批手续,这个事需要找桑坪镇政府来解决。然而面对十多年前的遗留问题,桑坪镇政府感到很为难。
云阳县桑坪镇副镇长陈泳州:“来找我们是没多大的用处了,因为征地征转用,不是我们乡镇能办得了的事情。”
这一切,其实都源于当初处理此事的程序出了问题,没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埋下了隐患。
云阳县桑坪镇副镇长陈泳州:“相当于当时大家都是走的简易程序,大家都默认了,你现在这个事情是一个历史遗留事情。”
历史遗留问题,现在该如何解决?云阳县规资局和桑坪镇政府都表示,目前他们还在积极协调、探索,争取能找到恰当方式,寻找到合适路径。
云阳县桑坪镇镇长钱豪:“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在发展中解决。”
采访中,《今日关注》记者了解到,类似的情况,云阳其实还不止桑坪镇这一处,而我市其他一些区县,也存在类似情况。复盘整个事件,相关部门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如果能够依法依规,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执行上不变形走样,这样的问题就不会发生,也不会把矛盾遗留到今天。这个教训,值得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