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来收看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天天630联合推出的节目《市场监管在身边》。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商家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等设施。对此,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营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也不得通过有色灯罩、有色围栏等其他设施,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
据介绍,以往有商家销售水泡或者久放之后的肉类时,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肉类色泽看起来会十分鲜艳,消费者难以辨别肉类的新鲜度。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向社会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有效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而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