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江北五里店经营一家小超市,最近正在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可申办过程中,王先生遇到了麻烦,不知怎么办才好。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王先生在江北区北城四路租下一间门面,用来经营小超市。但3月初开业以来,生意一直不见起色,于是王先生打算申请一个烟草专卖许可证。
可是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王先生却被告知,他的这个铺面此前已经办理了烟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其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随后王先生联系了房东张女士,希望能帮忙找到前任租户,注销此前办理的烟证。可房东告诉王先生,这个烟证是前任租户的一个合伙人办理的,目前对方的态度是不愿注销。事已至此,房东张女士表示,对王先生办证这事也是爱莫能助。
在对方不愿配合的情况下,王先生还有其他办法许可证吗?采访中,记者陪王先生来到江北区烟草专卖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要主管部门收回门店此前办理的烟证,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王先生表示,接下来,他会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就对方未在核定地址经营卷烟进行举报,希望主管部门能介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