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车商马先生,从重庆同行杨先生手里买了辆车。当马先生准备把这辆车卖给客户时才发现,车辆居然已经被“查封”,无法正常过户。马先生为此面临不小的损失。
去年7月13日,青海车商马先生花费35500元,找重庆同行杨先生购买了一辆传祺GS4二手车。因为是同行生意,双方通过微信沟通和交易,没有签订纸质合同,车子也是通过板车从重庆发运到西宁的。马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这辆车的颜色比较小众,直到最近才找到买主。
据了解,二手车交易中,为了减少过户次数和交易成本,车商从用户手里收车后,一般会等到车辆卖出后,再对车辆进行转移登记,也就是从上任车主名下直接过户到现任车主名下。这台车的情况也是一样,从杨先生收回再到卖给马先生之后,车辆一直在原车主黄某名下,没有进行转移登记。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黄某在去年7月15号,也就是在马先生买车构没几天,就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列为了“限制消费人员”。
这辆车已经被查封,无法进行转移登记,换句话说,也就是无法正常卖给客户。据此,马先生专程坐飞机来到重庆,希望卖方杨先生能给他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