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助力执政,这里是《今日关注》。守住耕地红线、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是确保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在巫溪县胜利乡,当地推行光伏发电项目的时候,却明显存在着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与上述要求严重背离。《今日关注》,我们一起去看看巫溪县胜利乡的光伏发电项目,是怎么开展的。
来到巫溪县胜利乡,铺设在农田里的一片片光伏板,立即就映入眼帘。胜利乡的光伏发电项目,是国能巫溪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投资建设的,铺设光伏板的耕地,则是从果园村和健农村的农户手中流转过来的,总共1300亩。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农业用途,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此,胜利乡乡长徐安表示,这样的方式,属于“农光互补”,板上发电,板下种植。
巫溪县胜利乡乡长徐安说:“种比如说喜阴一点的,魔芋,魔芋效果比较好一点,我们尝试了,我们也有几十亩种的魔芋。”
巫溪发布2023年6月曾刊发新闻:胜利乡的“农光互补”项目,实现了“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产业叠加。从新闻配图来看,光伏板下的作物长势良好。然而,情况真是这样吗? 这是记者在果园村一片农田里看到的情形,光伏板下的泥土,因为缺乏雨水浸润,变得十分干燥。村民们介绍,光伏板下缺光少水,根本种不了粮食,即使是蔬菜和经济作物,长势也很差。
一位巫溪县胜利乡果园村村民说:“可以说不管哪个光伏下面都种不了,它没有水,光合作用也不够,只有光没有农。”
巫溪县胜利乡果园村另一位村民说:“施了肥料,撒了种子,花费了不少功夫,但却没有收获,我怎么会种它呢?”
至于2023年巫溪发布新闻里看到的、光伏板下长势喜人的魔芋苗,当地村民表示,后续收成并不理想。
记者问:“魔芋长了苗子的,乡里还拍了照片的。”
巫溪县胜利乡健农村村民说:“是长了苗子起来的,但这个环境不行,它就不会再长了,就像小孩子是生下来了,但是夭折了,还有魔芋吗?”
胜利乡村民们表示,虽然每亩每年可以获得300元的流转收益,但土地流转时间长达26年,长期没有正常耕种,土地质量会严重下降。因此项目一开始,不少村民就心存疑虑。
一位巫溪县胜利乡健农村村民说:“我不愿意搞,搞了地永远是他的,我以后想种粮食怎么办?”
巫溪县胜利乡果园村另一位村民说:“你不同意,乡政府,村里来劝说,叫我们把这个工程做了,是项目工程。”
记者在巫溪县胜利乡走访的农户,都觉得光伏板下的农作物没有能正常生长。
巫溪县胜利乡果园村村民说:“光伏板下面不论种什么东西,它都不会长。”
其实,其他省市在开展“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时,有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例如湖南省2024年发布了《关于规范“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明确“农光互补项目水源应稳定可靠,可选用自来水、地下水、或地表水等供水方式。”,同时,农光互补项目要以农为主,光伏板下耕地的产值,不低于周边正常耕地产值的80%;但胜利乡发展光伏项目的指导思想却是“以电为主”。光伏板排布密集,下面的土地光照极少,又没有水源提供灌溉。
巫溪县胜利乡乡长徐安说:“农光本来是一个互补的项目。”
记者问:“就不一定是以农为主。”
徐安说:“我们理解它应该是以发电为主。”
以发电为主,这与国家“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的原则相违背。也与巫溪县的指导原则不符合。巫溪县经信委钟大兵副主任说,光伏项目引进之初,他们就有多项明确要求,不能重光轻农,因光废耕,农用土地性质不能变。
巫溪经信委副主任钟大兵说:“既要保证企业的光伏发电效益,同时也要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我们一是通过租金弥补,二是按耕地非粮化的要求,要求企业必须种植相关作物。”
农光互补的初衷和前提是以光促农、农光协同。如果在耕地上建设的项目优先保障发电,那就是本末倒置。损害的是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希望巫溪县相关部门重视胜利乡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的问题,尽快采取措施,切实让耕地得到保护。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王安礼 伍文涛 梁泽耀 吴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