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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老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发布意见

养老服务领域迎来重磅好消息!

  1月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养老服务网络、服务形态等方面提出目标和路径,更好保障近3亿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幸福晚年。这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

  意见“目标”明确——

  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意见“路径”清晰——

  从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到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了十余条“实打实”的举措,彰显前瞻性、系统性、总体性。

  可以说,有了这份意见,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就有了明确的“任务书”“路线图”。

  意见新在何处?

  意见首次清晰回答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是什么——

  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首次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发挥示范指导等作用,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枢纽作用,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发挥贴近老年人优势,整个县(区)范围养老设施连点成网,服务更加便捷可及。

  意见首次提出养老机构分类改革——

  意见首次明确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推动形成兜底有保障、刚需有服务、普惠有供给、市场有选择的服务格局。

  意见如何落实?

  意见明确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中政府、市场、社会三类主体的职责定位——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强化对养老服务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

  市场要发挥配置资源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完善社会化运营机制和扶持政策落实评价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

  社会要发挥参与作用,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的社会支持养老服务格局。

  伴随着这份意见的落实,将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撑起更多“幸福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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